各院、部、处单位:
根据《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院发教字〔2025〕3号)文件要求,现开始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遴选与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学督导工作由主管教学校领导负责。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督导秘书1名,委员7-13名左右,分设学院督导小组,每小组由3-5名教学督导员组成。
二、任职条件
1.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并能了解和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新动向和教学改革新形势与要求、办事公正、享有较高威信,能认真履行督导任务的专任教师和退休教师组成。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善于学习、思考、接受新事物,有较强的教学研究、教学评价与教学指导能力。
3.身体健康,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年龄不超过70周岁,有较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教学督导职责。
4.可适当聘请外校退休的高级职称教师。
三、工作内容
研究国家有关教育教学督导政策及各类教学评估制度。按《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院发教字〔2025〕3号)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侧重点地督导教学全过程。开展新进教师随堂听课与帮扶工作,及时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评估与指导。
四、遴选流程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商议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学院3-5人。
遴选模式:根据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教务处对申请人资格和条件汇总后择优报送学校审定。
五、报名时间
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5月12日18:00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1972583321@qq.com。
联系人:陈美英,联系电话:0354-2459154。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