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请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就业协议签订、入职手续办理。

就业协议签订时限:公示结束1个月内。

入职手续办理时限:已毕业或出站人员,限期公示结束1个月内报到;2025年毕业或出站人员,应于毕业或出站1个月内报到,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或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完成的提交书面申请(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说明延期原因、完成时间,由学院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可继续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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